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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鸟联合创始人去世,子女却主动放弃继承权……

来源:网络  作者:彭小波  时间:2018-04-12 12:08:41

富贵鸟联合创始人去世,子女却主动放弃继承权……

2018-04-12 12:05:22  彭小波 

 

关于豪门财富的新闻,历来都是以资产分配和争夺家产居多,你听过主动放弃的吗?事实告诉我们:确实有。

 

今天这个案例就是一则因债务原因不得不放弃巨额财富的故事。

 

近日,福建泉州市中院民四庭成功调解农业银行石狮支行与富贵鸟集团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系列案,诉讼标的额高达近3亿元。因富贵鸟创始人之一的林国强是公司借款担保人,他去世后,银行要求追究其配偶及子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了避免高额债务,林国强的子女无奈之下接受法院建议,到庭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权。

 

作为一名掌管着市值超过40亿元的上市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林国强却陷入让自己与家人“富而不安”,乃至家族财富无法传承的尴尬境地,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由盈转亏,富贵鸟“慢飞”

 

 

 

了解林国强的故事,需要把视角放大到整个富贵鸟集团来看。

 

富贵鸟是典型的家族企业。上世纪90年代,林和平与胞弟林和狮、堂兄林荣河及堂弟林国强成立福林鞋业,创立“富贵鸟”这一品牌,业务涉及鞋业、服装、皮件等行业,并以贴牌加工或设计代工为COVANI、CONNI等诸多国外鞋类品牌提供供给。

 

 

2012年前后,富贵鸟进入发展最为辉煌的阶段,先是跻身国内第三大品牌商务休闲鞋产品制造商、第六大品牌鞋产品制造商,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获得市场广泛认可,随后在2013年底赶上浩浩荡荡赴港IPO的末班车,成为证监会当年取消“456”(4亿净资产、5000万美元融资额、6000万人民币净利润)境外上市门槛后,首家“南飞”的国内知名民企品牌,受到不少关注。

 

截止到2016年末,富贵鸟总股本为133727.3万股,第一大股东富贵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4%。林和平、林和狮、林国强和林荣河对富贵鸟集团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2.5%、22.5%、22.5%和22.5%。

 

进入2014年,富贵鸟的业绩出现滑坡。财报显示,富贵鸟2014年--2016年的净利分别为4.5亿元、3.9亿元和1.6亿元。今年上半年,富贵鸟净利转亏至1088万元。由于业绩连续下滑,富贵鸟自2016年9月1日起停牌,并在3个月后被调出深港通名单。截至停牌时,富贵鸟的市值为47亿港元。

 

除了备受业绩疲软的困扰,富贵鸟还因频繁的人事变动引发外界猜测其发生“内斗”。继去年10月公司秘书去职后,公司罢免了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而财务总监也在今年3月离职。

 

分析人士认为,富贵鸟一系列密集的人事动荡可能是由于企业内部对公司发展规划出现了不统一的声音,从而出现分歧所致。内忧外患下,曾经快速飞翔的富贵鸟不得不减速飞行。

 

 

林国强身后事:巨额债务下,子女放弃继承权

 

 

 

作为富贵鸟董事长林和平的堂弟以及集团主要控制人之一,林国强在鞋履及服装行业有着30多年的经验,除担任集团执行董事外,还曾兼任富贵鸟附属公司香港富贵鸟、香港安尼沃克及福建富贵鸟的董事。

 

2017年6月27日,富贵鸟发布公告称,林国强已于两天前去世。虽然从公开渠道无法查知林国强的出生年月,但从其堂哥林和平的年龄可以推断,林国强去世时不到60岁。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离不开资金支持,向银行借款极为常见。对于营收和净利连续三年下滑的富贵鸟而言,从外部寻找资金为企业“输血”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很多银行为避免出现企业无法还贷带来金融损失,往往会在借款时要求企业大股东签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林国强生前也遇到了这种情况。

 

在富贵鸟集团与农业银行石狮支行的11件借款合同中,林国强曾签字任担保人,根据泉州市中院的报道,这些贷款总额达2.9亿余元。林国强去世后,银行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追究其配偶及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担保法》则规定,担保人死亡,应由其遗产继承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在法院的调解下,林国强的子女为了避免背负巨额债务,同意放弃继承其父财产,并到庭声明放弃继承权。

 

 

家族财富传承之痛:个人资产“装进”公司资产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倒推出一个事实:作为富贵鸟的联合创始人、前执行董事,林国强生前并未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进行有效隔离,才会发生辛苦几十年积累的财富无法传承给家族成员的憾事。

 

这也反映出中国不少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包括股东和创始人在内的实际控制人在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时,往往忽略了在家族财富与企业经营之间设立“防火墙”的必要性,一旦经营失败或发生重大债务纠纷等问题,债务牵连之下极易殃及家族,甚至让自己和家族成员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混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把公司当家庭提款机

  

有的企业主认为,既然自己是企业创始人,那么公司的钱自然也是自己的钱,在企业正常成本支出之外,把全家人的日常开销乃至不动产的购买也从公司的账上“提取”。

 

从法理上说,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公司财务的行为属于侵占公司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立案标准,侵占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予以追诉;超过2万元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超过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2、用关联人帐户“替”企业收款

 

为逃避缴税,有的企业主会将企业往来经营款打入妻子、子女等家族成员账户,“替”企业收款。这不仅将使企业主面临逃税罪的刑事责任以及数倍于欠缴税款的罚金,如果关联人系企业主子女且已婚,这笔钱会因“见不得光”而披上夫妻共同财产的外衣,一旦夫妻闹离婚,这笔被隐匿的钱就面临被分走一半的可能,可谓“赔了孩子又折钱”。

 

3、企业缺钱个人垫

 

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对创始人或大股东来说,企业就如同他们的孩子,一旦“孩子”出现“贫血”,“父母”往往会毫不犹豫的将家庭财产输血给企业,为企业增资输血。如果企业依旧回天乏术,创始人或大股东输送出去的家庭财产也就化为泡影,最后可能连自己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也无法保障。

 

在创业和守业的道路上,不少人都被锁死在押上全部身家无条件为企业输血这步,从而与成功失之交臂。

 

4、为融资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正如本文第二部分所提到的,企业在寻求资金时,银行等借款机构出于风控角度会要求大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这一附加条件。如果借款人之前没有采取合法合规的隔离个人资产等防护手段,企业无法还款时,银行等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冻结负连带责任的股东的所有财产。

 

 

不仅仅是林国强,掌控富贵鸟的林氏兄弟中的另外三人也陷入被追债的窘境。今年5月,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林和平丶林国强丶林和狮及林荣河,以及他们用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2家控股公司(Fuguiniao Holdings Ltd.及富贵鸟集团),要求还贷4721万港元。原告指出,在这次借款中,兄弟四人均为担保人。除去已经去世的林国强,如果林和平丶林和狮及林荣河未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相隔离,企业出现还款困难时,他们也将面临类似的风险。

 

 

 

回顾整个事件,我们不难发现,林国强在经营管理企业时,由于没有做好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规划,致使企业经营之痛蔓延为财富继承之痛。

 

企业要发展,融资是一个很好的渠道,然而如果没有提前在企业债务与家庭资产之间设立防火墙,预留退路,就盲目融资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企业债务不连累家人

避免经营风险

 

想隔绝这些“痛”,企业家们必须要未雨绸缪,在经营管理企业时,需为家业和企业筑一道防火墙。哪些细节应该注意?

 

 

注意事项1:妥善选择融资主体

企业如需融资,企业家务必以企业的名义去借贷,切忌以个人的名义借款后把资金放到企业内运转

 

如果欠款主体是企业家(林国强),一旦企业经营失败,那么债务便会由企业家个人(林国强)偿还,然而如果欠款主体是企业(富贵鸟),就算最后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最坏的结果也是企业破产,不会牵连到家庭。

 

注意事项2:不要将企业借款用于家庭开支

企业家切忌将企业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一旦借款与家庭资金混合,如果将来企业产生债务,那么这些债务也将会转移到企业家个人头上。

 

注意事项3:提前配置保险

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可以使用各类金融工具,然而把保险作为财富规划的底层架构,发挥其作用,才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如果企业家(林国强)配置了大额人寿保险,同时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就算企业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外债,那么他也可以将该保单作为担保,保证能够偿还各债权人的贷款(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情况下,遗产可以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很多人误认为保单资产流动性太差,无法满足企业家对于现金流的需求。但其实如果企业家配置了大额保单,那么他是可以无条件解除保单的,这相当于企业家拥有一笔紧急情况下随时能用的资产。

 

 

企业债务不连累家人

避免传承风险

 

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家一提到“传承”二字,总会觉得离自己有一些遥远,但其实传承和年龄没有太多的关系,它更多的是一种“远见”的问题,而保险“看得远,想得圆,负责任”的中心思想对此就显得十分契合。

 

 

NO.1 父债子不偿

如果案例中的林国强生前给自己买一份终身寿险,自己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把身故受益人指定为自己的子女,身故后(假定)留下了保险金500万,按照法律:受益权优先债权的规定,林国强去世的瞬间,这500万保险金会则自动转换为受益人(子女)的合法财产。

 

这样一来,这部分财产将会是子女个人的合法资产,就算父母欠债,子女的资产也不会被强制执行,为父母还债。

 

NO.2 继承公证无难关

在实际生活中,特别是针对拥有巨额财富的人而言,遗嘱并不能避免继承权纠纷,继承权公证会成为财产传承的最难关卡。然而,通过人寿保险,企业家可以指定受益人。一旦被保险人(企业家)身故,受益人就可以轻松绕过继承权公证关卡,得到企业家的财富。

 

与此同时,因为投保人身故后的保险金并不属于遗产,如此还能避免相关税收,最大限度地降低财富传承成本。

 

NO.3 子女婚变不分割

企业家将财富传给子女,最担心的是万一将来子女与配偶感情不和,一旦离婚,那么自己赠与给子女的财产岂不会被分割?然而这个问题,在谭芳老师看来可以用保险化解。

 

企业家可以将子女作为被保险人,通过购买人寿保险的方式,将保险金赠与子女。子女婚后,如果双方感情不和,选择离婚,但这部分资金并不会因为双方缔结婚姻后就混同,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子女因婚变导致财富被分割。

 

用保险进行财富的代际传承,可以做到不产生税费,避免偿还被保险人的债务;确保资产所有人的意愿,不引起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避免子女及配偶财产混同,有效保障财富的安全等等诸多的好处,保险的作用不仅是保障。

 

 

总而言之,对于企业家来说,经营企业,创造财富当然很重要,但守护财富、传承财富同样也很重要。

 

如今,作为财富新课题的保障与传承仍有很多问题等待着我们去发现,而利用保险这个工具,除了避免企业经营风险、不继承债务、不产生税费外还有很多功能值得我们去探索。

 

 

彭小波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重庆最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之一)、重庆离婚律师网(彭小波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部长,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副书记、重庆十大经典案例获得者(彭律师联系电话:1361820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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